科右前旗红十字会财务制度
时间:2025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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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科右前旗红十字会
一、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,健全财务制度,杜绝违纪违法行为,从源头上预防腐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财政部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并结合红十字会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财务支出实行由经办人签经手人、股室负责人及会计审核。对于5000元以上基本户里的支出,需开“三重一大”会议通过,副职领导签批;对于5000元以上救灾专户里的支出,需开“三重一大”通过,先由副职领导签批,再由正职领导签批。
三、单位的货物购置和服务项目,应当按照内财购[2019]1733号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(2020 年版)的通知》规定进行采购。
四、经费的收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,各种原始凭证应符合有关规定,做到内容完整,数字清楚,手续完备。
五、严格履行公出人员的出行手续,由主要领导批准同意,分管领导签字(公出的相关文件附后),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,公出人员返回后将票据整理好及时向财务报账。
六、财务人员按月将会计凭证装订成册。按年将会计账簿和会计决算报表等档案资料归档。